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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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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扎实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,根据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(暂行)》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相关规定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推荐

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由省创新龙头企业牵头建设;牵头单位非企业的,需与行业领头企业联合。重点向没有布局建设的领域倾斜、向没有布局建设的省辖市(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)倾斜、向没有布局建设的新兴产业领域倾斜、向创新联合体的牵头企业倾斜。

二、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

(一)申报条件。符合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得到主管部门与厅各产业处室认可推荐后,方可登录系统填报。

联合建设的,建设(联合)单位不超过3家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再接受推荐。

1.领域已建有省技术创新中心的;

2.牵头单位在申报建设领域已建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,且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已是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首席研究员‌或‌项目负责人、高层次人才引领的技术创新(创新创业)团队已是省级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团队的;

3.牵头单位近三年内出现不良征信记录,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.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》(见附件1)

2.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》(编写提纲见附件2)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网上注册。牵头单位登录“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注册,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,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填报。

(二)填报提交。登录“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。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,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自动关闭。

(三)纸质材料报送。牵头单位通过打印系统生成申报材料PDF文档,书籍式装订(一式4份),于2025年12月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(行政楼904房间)。

联系人:唐蛟联系电话:3040746
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2025年11月5日

(撰稿/唐蛟 初审/邓晓英 复审/马晶晶 终审/李勇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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